第二百四十一章 咸鱼期-《我的一天有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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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原来压根儿就没离开过伦敦,他就躲在郊区一处隐秘的庄园里,时刻观察着外面的动静,而他宅子里的老管家则负责给他通风报信。

    眼见“凶手”已经被抓到,不只是《回声报》,《泰晤士报》和《晚旗报》等其他报纸也都是在交口称赞格以格雷格森警长为首的伦敦警方工作高效,智勇双全,除此之外也有一些社会热心人士和活动家在呼吁提高女工的人身安全。

    这件事情看起来已经盖棺定论了,于是一周后约翰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住宅里。

    他也在担心这个节骨眼上自己离开的太久被警方给怀疑,那就得不偿失了。

    结果他前脚刚踏进门没多久,后脚就被警方给包围了。

    格雷格森警长终于可以长出一口气,得意洋洋的把约翰给拷了起来,而第二天《回声报》上又出了一篇新的新闻,讲述机智的格雷格森警长如何利用媒体来扰乱罪犯的判断,降低后者心中的警惕,最终将真正的罪犯给一网打尽。

    而伦敦的市民们则体会了一把看侦探小说的感觉,没想到一个案子背后还隐藏着这么多曲折,警方和犯人之间斗智斗勇,最终正义战胜邪恶,冤屈得以伸张,这样的故事没有人不爱看。

    福尔摩斯也在关注着案情的进展,不过严格来说他实际上只是在关注自己之前推理出的那些外貌特征能否对的上,对于其他的事情并不放在心上,约翰被捕后福尔摩斯还特意去看了一眼,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到了贝克街221b。

    张恒感到有些好笑。

    福尔摩斯对于推理的执着的确已经到了普通人难以理解的地步,他沉迷其中,就像是一个孩童沉迷在玩具的海洋里,完全无法自拔。

    “案子本身其实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如果办案的人是我,在看到约翰的时候就会意识到他是罪犯,就算因为证据不足没法在第一时间把他抓起来,也会派人盯着他,不让他到处乱跑,好在这事儿最后也算圆满结束了。”福尔摩斯道。

    而张恒花了两周的时间也终于把福尔摩斯给他的那些案件给看完了,的确开拓了不少思路,其中不乏一些犯案手法很精彩的,凶手非常狡猾的案子。

    然而福尔摩斯跟他说,“别急,这才刚刚开始呢,接下来你还需要归纳分析这些案件中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且把它们都记在脑子里,今后再遇到相似的案件可以在第一时间反应出来,至于分辨土壤,烟草之类的知识,我也会教给你的,但是不是现在……至少也得等你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学习,否则的话贪多嚼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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