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仔细看清楚,如果有疑义的话就提出来,也可以通知家长找律师分析,但是合约不能带走。” 冷漠的艺人部主管拿出几份合约,摆在了张嘉嘉、罗艺敏、任小萱的面前,然后就出去了。 三个十七八岁的妹子低下头,看着密密麻麻的条款有些发蒙,三个小脑袋不自觉的就凑到了一起。 这种情况一般是很少见的,艺人签约一般都是单独签, 互相不知道其他同事的签约条件,就像大公司里同事之间不过问彼此的工资一样。 但是现在还没招到新的组合成员,三个妹子有可能会在以后很长的时间里,一起生活、训练、演出。 所以统一待遇标准,可以增加相互之间的友情和信任。 “这个时间有点儿长,对跳槽的惩罚条件很苛刻........” “唉?这一条‘尊重艺人意愿,遵循公序良俗’是什么意思呀?” “好像是......不强制‘潜’吧?” “可是不潜......怎么上位啊?” 几个妹子已经做了三年练习生,对于演艺合同也有过了解, 其他的条件她们都有心理准备,但是像这种明显针对性保护艺人的条例,还从来没有见过。 而且练习生对于“潜”这种行为,接受程度远超科班出身的艺术生。 不是科班出身的她们,不像魔戏、国戏、北电这种院校出身的演员,在社会上有同门师兄弟照应,一出校门就可以有配角的机会。 练习生的机会很少,竞争非常的激烈,胆大心细会窗技,是很多过来人血淋淋的经验。 可现在新合同上面所标注的的条款,真的很反常。 这其实是林哲、林溪、柳慧语商量的结果。 她们无法改变大魏朝这个大环境,也无法改变某些人的上位欲望。 她们只是想给这些孩子灌输一个意识——你有你的自由,没人可以夺走。 只要你不想,合同就会保护你。 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都有,演艺圈的很多破事儿,也不一定就是顶层那几个人的锅,下面的小鬼才是祸害人的黑手。 爱生活文化公司以后发展起来了,下面的大经纪人就有很大的权利, 如果没有点儿限制,在林溪、柳慧语看不到的地方,指不定有多少龌龊肮脏。 所以从现在开始,就在艺人中建立一种风气,我不想被“潜”,我骄傲! “管他呢!我们还能不签吗?” “我从十二岁进艺校,熬了三年又三年,家里的存款熬没了,妈妈的头发熬白了,不就是想要一个机会吗?” 平时就大大咧咧的张嘉嘉拿出签字笔,刷刷刷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另外两个妹子想了想,也签了合同。 人生就是这样,明知道自己会被剥削,却还是洗白了微笑着凑到别人的刀口上。 考公的人难道不知道体制内诸多不人性化的惯例吗? 第(1/3)页